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河南中烟南阳卷烟厂科技项目,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 南阳卷烟厂,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国泰信华工程咨询 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编号:GTXH-2022-213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6个标段 一标段:“卷烟纸搭口胶施胶量智能化点检技术研究”测试化验加工 二标段:“纸箱形状包装物开箱配套技术研究与应用”材料采购 三标段:“制丝线风机类设备健康诊断技术研究与应用”材料采购 四标段:“基于大数据平台的制丝智能语音交互系统”材料采购 五标段:“基于视觉检测技术的烟虫点检技术推广研究”测试化验加工 六标段:“基于多相流参数优化的气流干燥技术研究”测试化验加工 2.4 招标范围、数量: 一标段:“卷烟纸搭口胶施胶量智能化点检技术研究”测试化验加工项目。在南阳卷烟厂科技项目《卷烟纸搭口胶施胶量智能化点检技术研究》实施过程中,配合南阳卷烟厂开展施胶量智能化点检技术研究,开发卷烟纸搭口胶施胶量智能化点检装置样机1套,协助进行配套的模拟测试实验、机械加工、软件测试及样机整机测试等工作。配合南阳卷烟厂完成关于研究目标、主要技术指标等要求; 二标段:“纸箱形状包装物开箱配套技术研究与应用”材料采购项目。在南阳卷烟厂科技项目《纸箱形状包装物开箱配套技术研究与应用》实施过程中,购置配套的示教器、工控机、机器人、机器视觉系统、机器视觉软件、压箱台、落料转向台、吸盘夹手、标定板、安全护栏等相关材料,并配合进行系统集成、安装、调试并达到项目研究任务书相关目标要求; 三标段:“制丝线风机类设备健康诊断技术研究与应用”材料采购项目。在南阳卷烟厂科技项目《制丝线风机类设备健康诊断技术研究与应用》实施过程中,购置配套的无线监测传感器(集成软件)、无线监测集中控制器(集成软件)、无线AP、移动工作站等备件材料,完成安装调试并达到项目研究任务书相关目标要求; 四标段:“基于大数据平台的制丝智能语音交互系统”材料采购项目。在南阳卷烟厂科技项目《基于大数据平台的制丝智能语音交互系统》实施过程中,购置配套的语音交互识别终端、网络传输及安全设备、网络线材等备件材料,完成安装调试并达到项目研究任务书相关目标要求; 五标段:“基于视觉检测技术的烟虫点检技术推广研究”测试化验加工项目。在南阳卷烟厂科技项目《基于视觉检测技术的烟虫点检技术推广研究》实施过程中,配合南阳卷烟厂开展烟虫点检技术推广研究,建立卷烟厂烟虫点检系统核查方法和操作规程,协助进行配套的模拟测试实验、机械加工、软件测试及系统测试等工作。配合南阳卷烟厂完成关于研究目标、主要技术指标等要求; 六标段:“基于多相流参数优化的气流干燥技术研究”测试化验加工项目。在南阳卷烟厂科技项目《基于多相流参数优化的气流干燥技术研究》实施过程中,配合南阳卷烟厂开展气流干燥技术研究,协助进行配套的模拟测试实验、改进装置的机械加工、烟丝表征试样处理与检测及数据预处理分析等工作。配合南阳卷烟厂完成关于研究目标、主要技术指标等要求; 以上标段合同签订单位均为河南中烟工业 南阳卷烟厂。 2.5 项目 2.6 项目工期及要求: 一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11个月内(含加工、安装、测试、调试、优化、维护且达到验收条件时间); 二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供货完毕; 三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供货完毕; 四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供货完毕; 五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内(含加工、试验、分析且达到验收条件时间); 六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内(含加工、试验、分析且达到验收条件时间)。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8 质保期: 自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财务要求: 3.2.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一年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 3.2.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2.3 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主管税务机关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截图或近三个月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信誉要求: 3.3.1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不发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3.3.2 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进行查询; 3.3.3 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注: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时会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投标人查询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时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即可。 3.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 3.4 投标单位需要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并出具《承诺书》(详见附件)。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 12 月 09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6 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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