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同达通信技术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2022年泰州市 市趟邮路运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项目
1、项目编号:JSPOST20221206
2、项目概述:根据江苏邮政业务发展的需要,需采购2022年泰州市 市趟邮路运输外包服务。
3、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泰州市 市趟邮路运输服务,线路类型为支线邮路,包括:兴化-泰州、靖江-泰州和泰兴-泰州。本项目报价方式为9.6米车型(主力车型)单边的趟次单价,最高限价设置如下:
邮路 |
单边 |
车型 (米) |
里程 (km) |
综合报价权重 |
趟次最高限价(元/趟) |
兴化-泰州 |
单边 |
9.6 |
74 |
1155 |
675 |
往返 |
148 |
760 |
- |
||
靖江-泰州 |
单边 |
9.6 |
80 |
395 |
730 |
往返 |
160 |
395 |
- |
||
泰兴-泰州 |
单边 |
9.6 |
50 |
395 |
530 |
往返 |
100 |
395 |
- |
主力车型单边邮路结算费用为本次趟次报价。主力车型往返邮路结算费用=主力车型单边邮路结算费用*1.2;非主力车型结算价格=主力车型结算价格*结算系数。
其中以9.6米主力车型的结算系数如下:
不同车型结算系数说明表 |
||||||
车型 |
5吨 |
8吨 |
12吨(9.6米) |
20吨 |
30吨 |
40吨 |
容积(m3) |
≥25 |
≥45 |
≥55 |
≥85 |
≥110 |
≥130 |
车型结算系数 |
0.66 |
0.81 |
1 |
1.28 |
1.56 |
1.72 |
如因始发、终到站发生调整使线路里程发生变化的,按照如下公式结算费用:里程变化后结算价格=车公里单价*实际结算里程,线路的实际结算里程按照货车导航里程确定,上述车公里单价=线路投标报价/公里数。
合同有效期一年。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4、中标原则:本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投标人排名建议,由1名投标人中标,同时按排名确定1名备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在满足商务、服务要求的情况下,按综合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提出中标候选人排名建议。当价格相同时,主力车型(9.6米)自有车辆数量更多的供应商名次优先;当价格和主力车型自有车辆数量均相同时,2020年1月1日以来累计业绩金额更高的供应商名次优先。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泰州当地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须加盖公章)。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截屏图片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6)投标人能够提供自有货车至少10台,且其中额定载重量12吨及以上车型至少8台。提供至少10辆/天的车辆保障,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所有);
(2)投标人的 、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其 、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 、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3)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以上3种情形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投标人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复印件,原件备查。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车辆情况承诺书)。
7)投标人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8)投标人必须承诺对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100万元(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车辆情况承诺书)。
9)投标人须承诺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6年以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车辆情况承诺书)。
10)投标人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符合中国邮政GPS/北斗信息管理系统接口规范标准的GPS/北斗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GPS/北斗信息管理系统的条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车辆情况承诺书)。
11)投标人提供的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车辆情况承诺书)。
1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服务项目成功案例(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合同签订金额为单价需提供对应项目结算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投标人必须具有按时支付员工薪资及运费的能力,严禁发生因拖欠薪资及运费造成车辆拒卸拒载(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14)投标人必须具有缴纳履约保证金能力。中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收取12万元(现金方式付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如供应商不能在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则采购人在当月运费中扣除);备选供应商履约保证金收取5万元(银行保函方式),在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履约2个月后无息退还(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15)投标人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须属于法人单位,非自有车辆须满足资格条件第7条、第8条、第9条、第10条、第11条;同时投标人须承诺(须加盖公章)对本项目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车辆情况承诺书)。
16)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查询
6.5、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1月9日上午10时00分 最终开标形式另行通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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