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长城发电有限公司办公家具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长城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能源化工园区
2.2 建设工期: 9个月
2.3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办公家具,详见技术规范书。
2.4 交货地点:内蒙古长城发电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
3.2.1.1投标人依据产品目录清单需提供《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内容应具有软体家具。《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应具有:木家具(至少包含:桌台类、屏风类、柜架类、床类)、金属家具(至少包含:桌台类、柜架类、床类、椅凳类、屏风类、)、软体家具(至少包含:沙发类、椅凳类)且在有效期内,各项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2.1.2投标人近两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项及以上家具供货合同业绩,且单个合同业绩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影印件,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销售或供货范围及购买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有效关键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23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12月29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标段"内蒙古长城发电有限公司办公家具采购"售价:800元。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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