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政法学院第四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BTJY00GCGK2023001),已由兵团发改委以兵发改社会发【2022】269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新疆政法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 以及智慧校园系统工程,室外给排水、消防、电力、热力、硬化、绿化、路灯、监控、燃气及充电桩等配套工程建设。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中的编制单位诚信档案单位名录内,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在该网站的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章。 2.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可以是水保管家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资格必须满足水保管家负责人的要求),且未担任在建中的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无在建承诺函(格式自拟)。 水保管家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水土保持相关培训证书;水保管家项目负责人的承诺函。 3.财务要求:不得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被冻结对公账户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上一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审计报告提供财务报表)。 4.业绩要求:至少承担过类似工程水保监理、水保监测、水保验收中的一项。 5.信誉要求:不得在“信用中国”网(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章) 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1月05日 00:00:00至2023年01月11日 23:59:59
2.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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