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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电信连锁厂商渠道驻店业务外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1     浏览:0    
核心提示:2023年深圳电信连锁厂商渠道驻店业务外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深圳电信连锁厂商渠道驻店业务外包服务采购*,招标人
  2023年深圳电信连锁厂商渠道驻店业务外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深圳电信连锁厂商渠道驻店业务外包服务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招标范围:连锁厂商渠道实行责任制承包,派驻的驻店代表锁定清单及渠道类型,负责连锁厂商的销售及服务。
1.2 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预算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万元) 预算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 万元) 服务地点
2023年深圳电信连锁厂商渠道驻店业务外包服务采购 渠道服务 10800.00 11448.00 深圳市

备注:
(请登录)
(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2)技术标准要求:符合企业的相关要求。
1.3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投标下浮费率必须大于或等于零,如下浮费率超过允许浮动范围或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投标将予以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两年(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纳税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须提供税务局签章的纳税完税证明,纳税额包含“自缴税费”和“代扣代缴税费”。
2.1.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服务外包类项目的相关经验,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业绩。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项目团队要求:
(1)投标人须组建至少8人的项目专职团队,其中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7名技术人员。
(2)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本项目,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8名项目专职团队人员及生产团队人员(不少于300人)须到达项目执行地点按甲方要求开展具体工作。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备注:
1)须提供8名项目专职团队的人员列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2年6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10)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1)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月11日08时30分至2023年1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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