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法院档案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
2、招标编号:HNDH-HHYZ-2022024
3、项目概述:因发展需要,拟将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法院档案扫描服务实施采购。
4、合同期限:1年。
5、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控制价详见下表
序号 |
采购品目 |
控制价 |
预计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1 |
法院档案扫描(新生) |
0.23元/页 |
1021.7万页 |
235 |
2 |
法院档案扫描(历史) |
0.5元/页 |
20万页 |
10 |
预算合计 |
245 |
注:上述控制价为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含税),具体明细详见技术规范(服务)书。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具备档案扫描、保密等外包服务项目。
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投标人需承诺能为本次项目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
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取得省级档案部门颁发的《档案业务培训合格证》。
7.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 、湖南省邮政公司禁投名单。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隶属同一集团下的子公司不得同时作为独立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含离职和退休)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2.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3、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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