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3003-220230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市政集团天津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电建市政集团天津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为电建基地项目采购17861.083平方米的花岗岩板(石材),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位于华苑产业园(环外)控规单元东南部,北至海泰发展四道,东至规划津沧快速路(海泰东路),南至海泰发展五道,西至规划界线,占地面积10065.2㎡,该项目主要建筑面积46155.6㎡,建设高度98.40m,地下室两层,地上二十二层。
2、招标范围:电建基地项目所使用的各种规格花岗岩板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暂估数量 (平方米) |
1 | 花岗岩板 | 白麻、灰麻、浅黄灰 3cm厚 荔枝面 | 17861.083 |
合计 | 17861.083 |
4、交货时间: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提前30日下计划,按招标人提供的具体尺寸、加工及特殊处理等要求进行供货。
5、交货
6、质量要求:
6.1满足《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GB/T 18601-2009检测标准
6.2满足《天然花岗石荒料》JC/T 204-2011检测标准
6.3满足《天然石材术语 》GB/T 13890-2008检测标准
6.4满足《干挂饰面石材及其金属挂件》JC 830.1~830.2-2005检测标准
6.5面材层为30mm厚花岗岩石材。石材幕墙高度超过100m时花岗石面板有效厚度不应小于30mm,抗弯强度试验平均值不应小于12.0/mm平米, 抗弯强度标准值不应小于10.0/mm平米。
7、其他:以上招标数量为工程暂估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 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产品取得证书或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须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并在有效期内。同时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开采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资产负债结构合理。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必须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须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同时须出具生产厂家提供的有效地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近三年内签订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及中标通知书,包含合同数量和合同总金额)。
4、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同时需要投标人提供白麻、灰麻、浅黄灰三色的样品各一块,样品尺寸为600*1100*30mm。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不同的母、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