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电气一次设备物资框架协议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1-1-069)
1. 招标条件
本 2023年度电气一次设备物资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023年度电气一次设备物资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以各项目实施情况为准;
2.2 规模: 为2023年度集团公司所属区域公司基建、生产类发电项目所需的干式空心限流电抗器、海拔高度2000米以下的滤波电容器组、陆上干式及油浸式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物资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协议发布之日起一年。
2.3 建设工期:以各项目实施情况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次电气一次设备拟划分4个标段
标段 | 标段名称 | 备注 |
标段1 | 6kV/10kV/35kV干式空心限流电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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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2 | 滤波电容器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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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3 | 6kV/10kV/37kV干式及油浸式变压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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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4 | 柴油发电机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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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以各项目实施情况为准;
2.7 交货期:以各项目实施情况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 | 专用资格条件 |
标段1-干式空心限流电抗器 |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3项及以上的干式空心限流电抗器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标段2-滤波电容器组 | 3.2.1 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电力电容器装置的型式试验报告。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3项35kV电压等级且总容量不低于10Mvar滤波电容器的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标段3-干式及油浸式变压器 |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3项干式变压器的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标段4-柴油发电机组 | 3.2.1 资质要求:提供机组不小于1800kW的柴油发电机组的型式试验报告。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柴油发电机组的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投标人应承诺若所需机组超过1800kW交货前可提供对应的型式试验报告。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