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 受江西中烟工业 委托,就江西中烟工业 烟用添加剂采购项目(第三次)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 二、项目估算金额、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约106.70万元/年,自筹,已落实。 三、招标内容: 1、供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货物名称及预计采购数量:烟用添加剂,共含1个包件。详见下表。 包件号 货物名称 计量单位 单年度预计采购数量 3 食用酒精(乙醇浓度≥95%) 公斤 104000.00 食用酒精桶 个 100.00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若非制造商,须取得所投产品制造商或中国地区代理商的经销授权; 3、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就本项目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须具有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产品(包件3食用酒精)的销售业绩; 5、投标人所投货物没有被烟草行业通报产品质量问题或虽被通报但已整改合格; 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资格条件的情形;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备注:①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期限内的行贿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单位,均不得参加烟草行业新项目的采购活动,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在招标过程中或合同执行过程中,若中标人被烟草行业正式列入“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则招标人有权依据行业和江西中烟有关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②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还将会同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外的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对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存在行贿行为记录且应当按照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的,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未注册的供应商须先完成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如已进行注册则直接网上缴费并下载即可) 备注: 1、具体注册事宜可登录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网站查看“帮助专区”; 2、以上手续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招标文件获取及参加投标的,责任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3年2月3日9:30时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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