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渔光互补发电送出线路EPC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1-1-09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1. 招标条件
本如东渔光互补发电送出线路EPC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
2.2 规 模: 本工程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经济开发区,本期新建220kV合建升压站~蓬树开关站同塔双回线路,采用LGJ-2×300导线,线路长度约4km,采用12基角钢塔架设。拆除扶蓬26k3线路121#塔进线档的架空线路,改用电缆引下。沿变电站东侧围墙方向向南敷设电缆并向西折向至预留井口,电缆路径长度约0.25km。由华能如东风力发电 、如东聚核新能源 两家合资建设,本标段由华能方牵头招标,费用由合建方均摊各自承担。
2.3 标段划分: 如东渔光互补发电送出线路EPC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江苏省如东
2.5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5个月
2.6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项目线路建设和对侧间隔改造全部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物资采购、施工准备、工程施工、工程试验检验、竣工验收、项目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其它临时性用地、道路、用水用电、设备现场技术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全部工作。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相关机构和华能集团公司建设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由成立的项目公司最终签署合同。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明影印件。
(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明影印件。
(3)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累计长度不少于20公里的220kv及以上架空线路工程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或累计长度不少于20公里的220kv及以上架空线路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拟派遣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以及安全资格证证书,提供合同影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最高投标限价为28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