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太仓电厂2023年度3-12月燃料、污泥区域保洁及运行辅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1-1-10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太仓电厂2023年度3-12月燃料、污泥区域保洁及运行辅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
2.2 规 模: 华能太仓电厂位于长江下游南岸的太仓港港区西部,太仓市北部时思镇境内东北端。厂址可用水域岸线东自距浪港口1000m始,西至鹿鸣泾河口总长1420m,陆域部分东以新开小河为界,西至鹿鸣泾河道边,东西长900~1400m。厂区东临太仓市第二自来水厂,北依长江,西靠鹿鸣泾河,南为改线的镇际公路。现有火电装机容量190万千瓦,其中一期工程2×320MW亚临界燃煤机组,二期工程2×630MW国产超临界燃煤机组
2.3 标段划分: 华能太仓电厂2023年度3-12月燃料、污泥区域保洁及运行辅助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江苏省太仓市
2.5 计划工期: 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6 招标范围:2023年度3-12月燃料、污泥区域保洁及运行辅助,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累计三年及以上的300MW火力发电机组或累计五年及以上的200MW火力发电机组生产系统保洁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