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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万安县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城西区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项目公告

   日期:2023-02-15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万安县一、招标条件本江西省万安县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城西区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万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江西省万安县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城西区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江西省万安县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城西区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西省万安县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城西区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2月15日9时00分到2023年2月22日17时00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万安县城西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近期5000m³/d,远期10000m³/d,处理工艺采用AAO+滤布滤池,排放标准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执行。

2.2 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为万安县城西区污水处理厂设备,包含工艺设备(阀门、闸门、水泵、潜水推流器、搅拌机、曝气器、污泥脱水机、生物除臭系统、加药系统等)、电气、自控及仪表等设备,以及随机安装维修工具和随机备品备件(以下统称为“招标设备”)。

(2)招标设备的二次设计、制造及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至工地的运输、卸车、交验、进场前的第三方检测、现场合同执行配合、指导安装、指导调试、指导试运行、质保服务等。

(3)提交全套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提交现场保管、安装、检查、调试、运行、维护和辅助设备控制系统所需的正版应用软件的使用说明、源程序和使用说明、安装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安装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设备到货信息化管理文件,以及可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数据文件等。

(4)招标设备的安装将由其他承包人完成,本项目中标人应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对不同设备之间的接口关系进行协调,并对设备的质量以及设备集成后达到的整体工艺性能负责,保证招标设备优质、安全地投入运行。设备单机调试将由其他承包人负责,本项目中标人负责技术指导;设备联调联试将由其他承包人牵头负责,本项目中标人负责技术指导,直至本项目所有设备调试合格。

(5)调试及试运行期间的水、电、药剂、人工等费用由其他承包人负责,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电气一次设备、消防设备、电缆套管、电缆桥架等安装辅材由其他承包人实施采购,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潜水设备自带的潜水电缆及设备配套的控制箱(柜)到设备之间的电缆由本项目中标人提供,其他电线电缆、网线不在本次采购范围。

(6)对招标方人员的培训及执行合同时的其他相关服务。

(7)本项目设备供货不包含:①预埋套管、预埋管、预埋件等须在土建施工过程中预埋的材料;②设备安装所需的管道、管件、法兰、螺栓、螺母、垫片等安装材料及辅材(单个独立设备或撬装设备内部各部件的连接螺栓和用于设备固定的基础螺栓除外);③设备、阀门的配对法兰以及起重设备配套的轨道梁、轨道、车挡、端头档柱;④电缆桥架、电缆沟及电缆井内支架、电缆穿线保护管、基础槽钢、铜鼻子、绝缘护套、电缆标牌、扎带、电缆托臂及其配套安装的辅材;⑤照明系统(含照明配电箱、照明电缆、路灯及室内照明灯具等);⑥防雷接地系统(含接闪带、垂直接地极、水平接地极、设备接地线等)。

2.2.2交货要求

(1)交货批次和进度:本项目所有设备分批次交货,中标通知书发布后50天内完成首批通知的设备供货,后续设备在收到买方通知后60天内完成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2)交货地点:江西省万安县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城西区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项目所在地买方指定地点;

(3)交货条件:分批次交货,落地交货,卖方运输至买方工地指定地点后,买方协调卖方进行交货,卖方负责到货设备的卸车及卸车过程中的安全监管,且承担相关安全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污水处理设备制造商或集成供应商;

(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处理能力不低于5000 m³/d的污水处理厂工艺设备供货(或供货安装)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且供货设备正常运行1年及以上(须提供含清单的合同协议书用户使用证明及不低于750万元的附清单的货物发票,用户使用证明开具时间与供货设备投运起始时间之间的时间跨度不得少于1年);

(3)财务要求:2020年度、2021年度无连续亏损,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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