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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信息中心机房UPS电池采购 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1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  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信息中心机房UPS电池采购项下的服

  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信息中心机房UPS电池采购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

  2、招标编号:TZ23-03-003

  3、项目概述:本项目为省中心机房采购8组(共256节)UPS蓄电池及相关配件,并提供原电池组拆除、搬运,及新电池组的安装调试等服务,质保期5年。项目预算105万元。

  4、招标内容:

  标包

  货物名称

  数量(节)

  质保

  预算(万元)

  001

  UPS电池

  256

  5年

  105

  注:质保为试运行结束之日起五年原厂保修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本项目共分1个包组。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05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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