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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1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  中化商务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中化商务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1、项目

  2、招标编号:0747-2360SCCZAG31。

  3、招标内容: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供应商为市 机关及部分相关单位员工提供每天的早、午餐以及会议餐和临时用餐服务。

  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47,750元/月。(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劳保福利、管理费、烟道清洗、消杀、垃圾处理、设备日常维护、税金等一切所涉及的费用,招标人不再提供任何相关费用)

  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须提供 2019年至今的企事业单位职工餐服务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须提供合同首页、信息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

  6)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7)被列入业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或在采购准入限制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注: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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