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完成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山东省海阳市留格庄镇海阳核电厂
建设规模:本项目从 2 号机组汽轮机高压缸排汽中抽取蒸汽,以实现大规模的对外供 热、机组改造后具有对外供热 900MW 的能力。
项目为三期 900MW 核能供热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正在开展的三期 900MW 核能供热 工程的主体项目同步开展, 并充分利用三期 900MW 核能供热工程已经和正在开展的设计、评 估、研究的成果, 针对外供工业蒸汽项目的特点, 进行针对性地分析、研究和评估, 满足本 项目技术和进度的要求。
本项目为海阳核电 1、2 号机组的改造, 从汽轮机高压缸排汽中抽取蒸汽, 经过除湿加 热后, 对外供应工业蒸汽。供热能力为 130t/h,厂区围墙外 1m 处的蒸汽参数为 0.80MPa.a, 210℃。
工期要求:2023 年 1 月开工;主设备合同签订:2023 年 2 月 10 日前;工程投运时间:2023 年 9 月 15 日。工程质保期:工程移交后 24 个月。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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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技术规格及 数量 |
交货地点及 交货期 |
文件价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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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阳核能综合利用示范-三期900MW 核能供热工程工业蒸汽系统仪表成套设备 |
详见技术规 范书 |
2023 年 06 月 30 日,项 目现场车板交货 |
10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山东海阳核能综 合利用示范-三期 900MW 核能供热工 程工业蒸汽系统 仪表成套设备 |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 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生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 品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 3)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 证证书以及国家权威检验检测独立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 2、信誉及财务要求 信誉状况良好, 经营状况良好,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 冻结及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5 年(截至开标日) 应具有 1 个核电项目与采购产品相同 的/相近的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合同设备 主要参数及签字页复印件)。 4、其他要求 1)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 的认证证书; 2)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使任 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 表》无不良记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 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02 月 21 日至 2023 年 02 月 26 日 23 时 59 分 (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