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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东线信息化设备产业备份应用示范工程(一期)EPC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23-02-23     浏览:0    
核心提示:南水北调东线信息化设备产业备份应用示范工程(一期)EPC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南水北调东线信息化设备产业备份应用示范工程(一
 南水北调东线信息化设备产业备份应用示范工程(一期)EPC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水北调东线信息化设备产业备份应用示范工程(一期)EPC 招标人为中国南水北调集团东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线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名称:南水北调东线信息化设备产业备份应用示范工程(一期)EPC

2.2供货与安装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水北调东线北延应急供水工程小运河衬砌段以及六分干(山东省聊城市)、南水北调东线邓楼泵站(山东省济宁市)及其它甲方指定的地点。

2.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通知为准,实际完工日期以完工验收证书载明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南水北调东线信息化设备产业备份应用示范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等EPC总承包服务,具体如下:

(1)中标方需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方提供的实施技术方案等技术文档,进行详细的实施方案深化设计,并通过招标方组织的专家评审;

(2)实现邓楼泵站的自主知识产权化泵机监测控制系统研发适配,完成试点泵站PLC设备、编程软件、组态软件等的自主知识产权化替代;

(3)完成邓楼泵站的泵站机组健康监测及故障诊断系统研发适配,完成振动、温度、声音等传感器的自主知识产权化替代;

(4)在南水北调东线北延应急供水工程小运河衬砌段以及六分干试点段建设沿线视频监测站网,增设无人机监视巡检设备,将视频数据上传至东线公司,搭建多源视频融合调水监视平台,实现视频与三维地理信息系统的融合监视管理;

(5)在南水北调东线北延应急供水工程邱屯枢纽郭庄节制闸(山东省聊城市)等关键位置补充建设国产水质监测设备,对水质进行在线监测。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2.6缺陷责任期(质量保证期):通过合同完工验收之日起36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申请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近5年来(2018年1月1日至今),申请人单独承担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1项合同额1000万以上的水利信息化施工或EPC项目。

(3)申请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与申请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在职人员,且由申请人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2022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申请人对本项目投入管理人员应不少于8人,并按要求指定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其中(1)拟派项目经理有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或机电专业)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之一,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水利信息化项目的相关工作经验,需要提供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子、计算机、信息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申请人应提供近3年(2019~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3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申请人成立不满1年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则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距离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个月的申请人可出具承诺函,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格式自拟,加盖申请人公章)。

(5)①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②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为企业);③2020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资格申请。

3.3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3.1项(1)、(2)、(4)、(5)资格性要求;(2)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等工作;(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

说明:原则上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接收招标人支付的合同价款,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经联合体成员书面协商一致且经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可按照联合体分工由招标人直接向承担相应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支付对应合同价款,接受该联合体成员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2月23日至2月27日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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