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金派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库房、车间VOCs治理项目(招标项目编号:BTJY00GCGK2023015),已由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五五工业园区(环资)备〔2017〕0021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新疆金派固体废物治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废气净化系统包括废气的收集(包括物化废水车间、包装桶清洗点式收集吸风罩,及吸风罩出口控风阀,此项由招标方提供初步提资;还包括废气净化收集吸风罩/抽风口)、输送(包括废气净化风机及配套附件、废气净化风管及风管配件、风量检测孔、管部件、风阀、管道静电接地等;所有的管道支、托、吊架的设计、供货、安装)、净化处理(包括废气净化设备,含废气净化风机和设备之间的连接管道、废气净化设备总管入口和出口的预留检测口、风管和设备间的软连接等)、排放(包括排气筒、排气筒塔架、废气净化设备出口至排气筒之间的管道及管道附件、符合当地环保验收要求的检测口、检测平台等设置);对废气净化系统成套设备及其配套控制设备安装所需的动力电缆、控制电缆、信号线、光纤电缆、设备接地保护、配套电缆保护管、各设备安装区域内管道及附件等的供货及安装;以及所有联接、固定附件、紧固件、螺栓、螺母,以及为确保整个废气净化系统成套设备安全、有效运行所需的全部附件;备品备件及成套设备制造、安装、调试、培训及服务等与正常生产运行有关的内容。
本工程包括VOC设备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按照EPC要求提供服务。为了保证生产运营正常,投标方一旦中标后,为满足工艺顺利运行及国家和地方规范要求,设备清单内差缺的设备、仪表、电气全部由投标方自行补齐。
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废气净化设备工艺及结构设计、管道和设备制造、集成、运输(到项目现场)、保险、开箱、卸货、安装、调试、试运行、软件编制、验收(当地质检、环保部门验收)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根据工程进度进行检验、调试和试运行、完成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质保期内的维修,保证达到工程设计的性能指标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标段所规定的货物及服务的设备供应商(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需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提供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3.2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 3.3技术标准和要求:设计采用的主要法规、规范和标准将全部按相关的国家标准及规定执行,如采用外国标准则提供标准文本,并确认该标准不低于相关中国国家标准; 3.4企业业绩要求:近年(2017年8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验收日期为准)(已完成)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废气量在20万m3/h(含20万m3/h)以上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供货业绩(含设计、供货、安装)。(证明资料包含调试(性能)验收证明或验收单、危废经营许可证); 3.5财务要求:近三年无亏损并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处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注:资质要求必须是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人员要求必须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职业资格);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3月01日 00:00:00至2023年03月07日 23:59:59
2.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