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0-230019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集团甘肃能源投资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盘南2×66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汽轮机、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盘南2×66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本期规划容量为2×660MW超超临界CFB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等配套设施。项目拟采用500kV一级电压接入电网。
2、招标范围:2台660MW高效超超临界、一次再热、单轴、四缸四排汽、双背压、凝汽式汽轮机及其附属设备(含凝汽器、低压加热器、疏水冷却器);2台660MW汽轮发电机本体、励磁系统及附件设备。包括设备的供货、备品备件、运输、相关服务,详细范围以汽轮机设备技术规范书和发电机设备技术规范书(以下简称“技术规范书”)为准。
3、采购数量:2台套
4、交货时间:自合同生效日起+22个月为交货期,运输由投标方负责,设备交货顺序及进度详见技术规范书,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5、交货 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
(一)投标人独立投标的,须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轮发电机组设备制造厂商。
2、投标人必须具备汽轮发电机组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能力。
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体系认证。
4、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在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必须有600MW级及以上的超超临界汽轮发电机组不少于4台套的销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用户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等。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二)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应由汽轮机设备制造企业与发电机设备制造企业组成,并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1、联合体双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轮机或发电机设备制造厂商。
2、联合体双方必须具备汽轮机或发电机的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能力。
3、联合体双方均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体系认证。
4、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均必须在近5年内(2018年-2022年)具有600MW级及以上的超超临界汽轮机及发电机销售业绩,其中:汽轮机制造商不少于4台汽轮机的销售业绩,发电机制造商不少于4台发电机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证明等同(一))。
6、联合体双方均应具有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联合体双方均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