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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储气库公司2023年—2025年车辆维修保养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10     浏览: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原储气库公司2023年2025年车辆维修保养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国家管网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原储气库公司2023年—2025年车辆维修保养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国家管网集团中原储气库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为加强国家管网集团中原储气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储气库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提高车辆维修保养质量,保证车辆安全行驶,节约维修费用开支,中原储气库公司对所管辖的10辆生产用车(丰田汉兰达、日产途达、东风风度、三菱帕杰罗、日产纳瓦拉、别克GL8、宇通、福特锐界等车型)进行定期保养和日常维修。

2.2招标范围

为保证车辆安全行驶,为保证车辆安全行驶,对中原储气库公司所管辖生产用车进行随时指派到各指定地点(服务地点在河南濮阳)上门维护保养,确实在当地没有维修设备设施条件的,车辆无法行使返回河南濮阳维修的救援费用由修理厂负责,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3 服务地点:河南省濮阳市。

2.4 服务期限:本项目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本次签订合同(首期)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履行期内,招标人将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如经国家管网集团中原储气库有限责任公司考核结果合格,经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期满后可根据实际工作量变化续签次年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每次续签约定的服务期为1年,续签合同期间应保持原中标单价不上涨。如果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停止不再需要中标人服务,招标人有权提前30天发出书面通知,单方决定终止合同或合同的部分服务内容。

2.5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服务招标中同时投标。

3.2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二类或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至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三年度(2019年至2021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证明文件,以及有效的轿车或SUV越野车或大型车辆等维修单并加盖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5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虽然被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的。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虽然被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的。

3.5.3 2020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4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3.5.5 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3.6人员及厂房设备要求

3.6.1维修技工6人或6人以上,质检工程师1人,喷漆工1人。应配备维修技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不按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同时人员资质符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3.6.2举升机6台以上,喷漆房1间,维修厂房不少于1000平以上。举升机清单及对应的图片、不少于1000平方米维修厂房的证明文件。不按 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1日09:00:00至2023年03月17日17:00:00 获取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须通过平台上传下列材料:(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上述所有资料须整理成一个PDF文档上传,代理机构确认后方可获取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下载服务费用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建议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下载服务费300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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