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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华盾电力信息安全测评有限公司应用协同支撑系统和企业数据资产控制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13     浏览: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 招标项目应用协同支撑系统和企业数据资产控制管理系统已由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批准, 本项目已具
 

一、   招标条件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 招标项目应用协同支撑系统和企业数据资产控制管理系统已由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见招标范围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完成项目验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118/17-QT-15901

应用协同支撑系统

基于国产化操作系统及组件构建一套应用数据协同支撑系统,实现将应用数据在该系统集中管理、分析与应用;同时可进行系统及数据管理,并提供服务;建立数据集成系统,供应用支撑系统从各业务系统及外部环境采集、加工、清洗、爬取数据;为业务应用开发提供存储、分析处理、交互分析等支持;构建数据分析与挖掘系统,方便数据分析人员进行数据分析与挖掘的相关工作包括:算法模型库、数据分析挖掘工具等,主要用于经营分析、决策支持、多能互补优化调度和远程智能诊断等

200

CHDTDZ118/17-QT-15902

企业数据资产控制管理系统

建立完善的企业数据资产控制管理体系;提升数据质量,并建立数据质量的长效管控机制;建立数据质量检核标准:围绕战略管理、产品管理、BOM及物料管理、财务指标等领域的数据标准,梳理相关的质量标准、质量规则,并根据质量检测结果落实提升优化措施,及质量问题处理流程设计;制定客观、清晰、可落地的数据治理中长期规划,提供企业数据资产管理工具(包含技术服务)以及协同填报功能的开发。

2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应用协同支撑系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CMMI 3级及以上认证证书。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内应具有至少三个且金额在300万以上的信息化系统开发项目相关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需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及供货清单等资料)

9.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企业数据资产控制管理系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CMMI 3级及以上认证证书。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内应具有至少三个且金额在300万以上的信息管理系统开发项目相关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需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及供货清单等资料)。

9.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3-13 09:00到2023-03-20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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