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华锡矿业 零星措施工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HXZC矿业机关(GC)20230307。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 HXZC—矿业机关(GC)20230307 建设 建设规模:不可预测的地面生产安全、环保零星措施,包括办公场所及设施维修、公共设施维修、生产措施、安环措施、其它零星措施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下发的单个小型(零星)项目业务联系单、现场指令的内容为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单价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下发的单个小型(零星)项目业务联系单、现场指令的内容为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合同估价:暂定20万元(本金额仅做参考,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可能为0-200000元之间,具有不确定性,结算金额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进行结算,以经甲方审核的结算金额为准,投标人需自行考虑合同金额风险,进行投标报价)。 服务期限: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具体单个小型(零星)项目工期以招标人单独开工通知书为准,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 业绩要求:R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以及不得被列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或广西华锡集团审慎交易名单。 本次投标实行网上报名。 如因未提供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28日上午9 时00分,地点为广西南丹县大厂镇铜坑矿业办公楼三楼第三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R综合评估法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条款规定履约,如未按中标通知书期限签订合同的,按招标人有关管理规定将列为不守信企业,一年内不得参加华锡集团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评标方式
7.履约要求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