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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吉林厂石灰石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15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龙华吉林厂石灰石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本项目已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龙华吉林厂石灰石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2×125MW及2×220MW供热机组烟气脱硫工程,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在设计煤种、锅炉最大工况(BMCR)、处理100%烟气量条件下脱硫装置脱硫率不低于96%,超低排放改造后,脱硫出口二氧化硫浓度不超过35mg/nm3。
2.1.2 招标范围:脱硫岛脱硫用石灰石,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运输、卸货、售后服务等,同时也包括技术指标、性能、结构和化验等要求,石灰石2年需求量约为43000吨左右。
2.1.3 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首次通知送货之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止或合同到货结算数量达到合同签订总数量。数量与日期任一到期则合同自动终止。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经销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石灰石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50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矿源石灰石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15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22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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