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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黄田至厂区淡水管线9号、11号拱桥桁架桥改造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17     浏览:0    
核心提示:一.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黄田至厂区淡水管线9号、11号拱桥桁架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黄田至厂区淡水管线9号、11号拱桥桁架桥改造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此次淡水管拱桥改造为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厂外部分:9号拱桥(北岙村南岩洞边)、11号拱桥(缪家湾水闸旁)。因其存在倒塌隐患,原来管道拱桥需作桁架桥形式改造。9号拱桥跨度约40米、11号拱桥跨度约36米。管道运行压力为1MPa左右,供水能力为1080t/h左右,要求按照设计施工图纸进行改造。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提供企业的任命书,上述人员若有兼职,须提供企业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8.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自2018年01月0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压力管道安装改造项目业绩。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10.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11.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18年01月0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压力管道安装或改造项目经理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业绩具体要求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载规模为准,如竣(交) 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03月16日 09时00分 至 2023年03月21日 17时00分 。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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