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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庆华煤化储煤区西侧 6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17     浏览: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概况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庆华分布式光伏位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庆华分布式光伏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高新区技 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内蒙古庆华集团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利用地面闲 置土地 1 处,占地面积为 84234m²。本工程装机容量 6MWp,组件拟采用N 型单晶 565Wp 双面双玻组件 10620 块, 逆变器采用 300kW 组串式逆变器 17 台, 组件采 用 15~25 块一串,每串光伏组件接入对应的组串式逆变器,逆变后交流输出经 2 台 2000kVA 箱式变和 1 台1600kVA 箱式变电站汇集为一路集电线路接入庆华煤化 焦化三期 10kV 配电室(201开闭所)Ⅱ段母线侧。

本项目施工工期:计划 3 个月(工期自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日期 起计算),全容量并网时间 2023 年 6 月 30 日。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除组件、逆变器、工程监理由建设单位提供外, 本招标项目的范围包括完 成本项目所有 6MWp 分布式光伏电站设计、设备购置、光伏区设备安装、土建施 工、各项专项验收等全部工作,具体施工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勘察设计类: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设计评审、编制 竣工图等工作。

(2)建筑土建类: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开挖、场地平整、排水渠开挖及施工、 组件基础、所有设备基础、所有电缆沟槽施工、临时建筑、达标投产、安全五星 级建设等施工(包括临时用电、临时用水、临时通道、安全防护等)。

(3) 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类: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的安装;光 伏组件支架、管桩、汇流箱、并网箱、10kV 屏柜、箱变、电缆桥架、电缆及电 缆附件、电缆保护管、防雷和接地材料、电气一次设备、电气二次设备等的采购 及安装;送出线路工程的设计、相关设备和材料的采购、施工和验收;场区内电


气一次及二次接线及调试、电缆敷设及接线、电气设备安装及接线、防雷接地、 设备单体调试和整体联调; 所有设备材料(含甲供材) 现场卸货、抽检及保管、 转运; 除组件(含组件监造及检测)、逆变器由建设单位提供外, 本工程建设所 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供货、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验收、功 能试验及仓储保管均由承包人负责。主要电气设备采购的品牌需得到建设单位的 认可,应在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新能源建设项目主要设备准入名单目录中选用,并 提供备品备件。

(4) 检测及试验: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内桩基的拉拔试验;箱变、电缆、 开关柜等电气一次设备、二次设备、涉网设备的交接试验;计量检定、防雷接地 等电力行业规程规范所要求的全部试验项目。

(5) 其他:包括但不限于接入系统方案编制、评审及电网部门批复手续办 理, 开工手续、图纸审查、消防验收、档案验收、水保验收等专项验收及报告, 并网验收、试运行、竣工验收、生产移交验收协调和配合。外部关系协调,包括 但不限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房屋产权单位的协调和配合。所有设备单体调试及 并网联调等为使电站顺利并网的协调和配合工作,直至最终达到发包人验收移交 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同时具备电 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3.2.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3 投标人应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以 “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网站(http://cx.cnca.cn) 或相关认证机构网站查询为准, 未被列入暂停、撤 销状态。)(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3.3 业绩要求: 近 5 年内, 投标人具有 2 个及以上单体规模不小于 5MWp 的


光伏 EPC 总承包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 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 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 并按要求填 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施工设备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 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 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

3.6.1 必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牵头人) 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 (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 持有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和安全生产 B 证。

3.6.3 应有 5 年以上设计/施工经历, 近 3 年内负责过 1 个以上相同或类似 的工程设计/施工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6.4 现场施工期间项目经理必须跟投标文件一致,否则发包人有终止合同 的权利。

3.7 其他人员要求:现场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安装、调试和试验等主要技术

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 1 个及以上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3.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8.2 提交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8.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8.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 投标;

3.8.5 联合体的组建方式和投标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8.6 联合体中拟任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人一方的人员担任;

3.8.7 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1 、3.4 、3.9 条规定;联合体的资质总和应满

足上述 3.2 条规定,业绩总和应满足上述 3.3 条规定;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主要人 员安排必须符合上述 3.6 、3.7 条规定。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 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3 月 17 日至 3 月 24 日。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法定节日除外)。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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