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CBZJ-20236010G
公布日期 : 2023-03-20
项目概况: (2023年宁海县污染源在线监控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1日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ZJ-20236010G
项目 预算金额(元):4093550.00 最高限价(元):40935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3年宁海县污染源在线监控运维项目 数量:1批 预算金额(元):40935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合同履约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0日至2023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 方式:供应商注册后直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无效。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1日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1日13: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落实的政策: 2.1.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2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2.2.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2.2标前准备:因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3投标文件制作: 2.2.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 2.2.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 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2.2.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2.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 2.4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 ,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5供应商如现场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宁海县 (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6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 2.7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3年04月10日16:00(含)前到件的邮寄 收件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2.8本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项目 质疑 质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 质疑 质疑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监督投诉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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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bbidd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