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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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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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哈密分公司2024年年度石灰石、粉采购及石膏综合利用与处置 |
环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2024年年度石灰石、石灰石粉采购及石膏(含废水石膏)综合利用与处置 |
2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环保哈密分公司2024年年度石灰石、粉采购及石膏综合利用与处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4.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必须具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为经销商时提供生产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销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等。且资质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 月1 日至今)应具有三项石灰石、粉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投标人还需提供石膏(含废水石膏)综合利用或处置等相关资质及合同业绩,并符合当地环保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9.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采购人不接受连续亏损的供应商参与。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进口材料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3-22 15:51到2023-03-28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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