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红雁路97号
2.2.项目规模:4×200MW等级。2号机组锅炉为武汉锅炉厂设计制造的WGZ670/13.7—10型锅炉,2号机组汽轮机为北京北重汽轮电机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制造的N(C)200/160—12.7/535/535汽轮机,2号发电机为北京重型电机厂制造的QFSN-200-2型发电机。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号机组A级检修期限计划于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17日,实际检修时间以省调批准的检修时间为准,2号汽机本体检修总工期控制在48天内(含中、低压转子返厂工作),其它项目工期控制在40天内。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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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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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检修 |
停机期间对2号机组锅炉、汽机、电气、热工设备进行A级检修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A级检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18年至今)2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大修相关标段检修业绩2项及以上,并提供相关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属对外承包项目的,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属于本企业内部检修项目的,应提供上级公司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如发现业绩造假,招标方将进行否决)。
9.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10.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3-24 08:41到2023-03-30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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