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招标公告
合同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发包
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青豫直流二期外送项目二标段“光伏+光热”100万千瓦项目格尔木乌图美仁10万千瓦光热项目网围栏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1工程概况
青豫直流二期外送项目二标段“光伏+光热”100万千瓦项目格尔木乌图美仁10万千瓦光热项目位于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光伏园区,距离格尔木市约150km,距离乌图美仁乡约16km,地势平坦开阔,总体地势南高北低,现状为戈壁荒滩,海拔2900多米,场址西侧有冲沟,多为季节性干沟,由西南向东北展布,土地性质主要为盐碱地和沙地。本工程光热场址可用地范围东西向长2.45km,南北向长2.45km,可用地面积达6km2。
本工程采用镀锌钢网围栏将光热发电区域进行隔离,网围栏基础采用钢管螺旋桩,在进出园区道路处设置与路同宽的镀锌钢网围栏大门,将光热发电用地范围形成封闭管理。
1.2招标范围
1.2.1投标人的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光热发电区域9800m镀锌钢网围栏、立柱、斜撑、1座镀锌钢网围栏大门、钢管螺旋桩及安装辅材采购。
1.2.2交货工期
合同签订后30内完成所有材料的供货。
1.2.3交货方式
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光伏园区光热项目场址,车下交货。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格尔木绿耀光电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网围栏生产企业或销售代理企业。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在国内地区承担过至少两项镀锌钢网围栏供货业绩(并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31日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前往,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发包人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予以接洽。
1.9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4月18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10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1招标代理机构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投标报名申请表(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