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深度调峰项目控制系统改造技术服务外委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3-3-254-01)
1. 招标条件
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深度调峰项目控制系统改造技术服务外委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研究主要针对中煤哈密电厂1号机组,提供一套独立于现有DCS系统的智能优化控制系统用于1号机组20%~100%额定负荷区间灵活性运行自动控制优化,负责智能优化控制系统设计、安装、组态、调试、试验及配合验收等。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中煤哈密1号机深度调峰项目控制系统改造技术服务。
招标范围:1)智能优化控制系统设计、安装、组态、调试、试验及配合验收等;2)智能优化控制系统与现有DCS系统之间的通讯连接及调试,包括DCS侧通讯卡件的供货及调试;3)智能优化控制系统控制功能优化范围如下:干态方式下协调控制优化;机组AGC控制性能优化;机组一次调频控制功能及性能优化;机组脱硝自动控制优化;机组重点参数控制品质优化,重点参数包括但不限于;主汽压力、主汽温度、再热蒸汽温度、燃料量、给水流量、过热度、氧量、总风量、脱硝NOx等;低负荷氧量、总风量控制优化。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能力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2项火力发电厂控制优化相关的项目业绩,业绩证明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