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观风海风电场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境内,大山坪风电场位于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境内,南山风电场位于贵阳市息烽县境内,大爬山风电场、轿子顶风电场位于贵州省盘州市境内,岗乌光伏电站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关岭县境内,六马光伏电站贵州省兴义市镇宁县境内,沫阳光伏电站贵州省都匀市罗甸县境内,羊石光伏电站兴义市望谟县境内。
2.2 规模:贵州观风海风电场装机容量为48MW、大山坪风电场为47.5MW、南山风48电场为50MW 、大爬山风电场为48MW、轿子顶风电场为48MW、岗乌光伏电站为95.2MW、六马光伏电站为200MW、沫阳光伏电站为150MW、羊石光伏电站为30MW。
2.3 建设工期:合同生效后 60 个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具体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贵州观风海等9风光场站新OCS系统接入及E文本上传设备采购包括:2M专线路由器、纵向加密认证装置、汇聚交换机、防火墙、数据转发设备等,含设备供货(设备清单详见报价表)、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数据接入、1年质保及技术培训服务等。将风电场远动、AGC、AVC等业务接入新OCS系统。各发电业务系统的传输数据类型及质量指标应符合贵州电网公司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2.5 交货地点: 贵州观风海、大山坪、南山、大爬山、轿子顶风电场,岗乌、六马、沫阳、羊石光伏电站落地交货。
2.6 设备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0个日历天内。
2.7安装调试工期:合同设备交货后30个日历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3套及以上新能源场站综合自动化系统或通讯系统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
代理商要求:代理商出具数据转发设备生产商授权文件,并提供生产厂商质量保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4月03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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