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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华银涟源石漠化区二期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28     浏览:0    
核心提示: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华银涟源石漠化区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场址位于湖南省娄底
   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华银涟源石漠化区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场址位于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境内, 位于涟源 市东北方向, 项目场址范围为位于涟源市龙塘镇双文村、洞庭村、七宝村, 桥头河镇八女村、 新光村、穆家村境, 湖泉镇曹家村内等周边区域土地类型为石漠化土地及未利用荒地。场区 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 111°41′50.91″,东经 27°45′54.32″,面积约为 5300 亩。场区地势大部 分较为平坦、小部分有所起伏, 海拔高度为 170m~420m,大部分区域坡度在 25°以下, 地表 覆盖有少量灌木和杂草。拟建工程区距涟源市城区 9.0km 左右。南侧为乡道 Y120,北侧为 长芷高速, 乡道及村道路网已形成, 有乡村道路通往场区附近, 对外交通较方便。部分村道 较窄,施工场地修需建临时便道。
2.2 建设规模:
本招标项目直流侧总容量为 336.79MWp,交流容量为 300MW,总占地面积约为 5300 亩。 电站共配置 91 台箱式变压器和 1001 台组串式逆变器。光伏场区通过 12 回 35kV 集电线路 接入一期工程建设的 220kV 升压站内, 升压站以 1 回 220kV 架空线路接入 500kV 民丰变电 站 220kV 侧。本工程共用一期送出线路,所有涉及升压站内与送出部分相连的工作均由承 包人负责,最终满足项目并入 220kV 湖民线,并通过各级主管部门的验收。(具体接入方 式以电网公司最终审批为准,送出工程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2.3 计划工期:2023 年 5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0 日首批方阵并网发电,开工至首批 方阵并网发电工期总日历天数:184 天。计划全容量并网日期 2023 年 12 月 20 日,工期总 日历天数: 214 天;具体现场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华银涟源石漠化区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工程 EPC 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设备设施、升压站设备设施、集电线路、进场道路、场内道路、设备材料堆场、 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勘测设计、施 工图设计、设计优化或者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其中:光伏组件、逆变器、主变及中性 点设备、箱变、GIS 设备、电气一次预制舱、35kV 配电装置,无功补偿设备,接地变、继 电保护及测控系统设备、电能计量设备、部分电力电缆、光缆由甲方供应。) ,工程施工安 装、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 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 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 以及 相关的技术资料、工程验收(含水保、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各项专项验收、 档案验收和竣工验收) 、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附件一 本项 目标段划分及本标段合同施工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018 年 2 月至 2023 年 2 月,具有至少 2 个 50MW 级及以上地面(非水面) 光伏电站 EPC 总承包的投运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文版本的影印件  (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工类证明材料等, 国外 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 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二级和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 工总承包单位, 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联合体成员不允许超过两家; 其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必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 甲级资质,2018 年 2 月至 2023 年 2 月,必须具有至少 2 个 50MW 及以上地面(非水面) 光伏电站设计合同投运业绩。其联合体成员施工总承包单位, 须满足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 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二级和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2018 年 2 月至 2023 年 2  月,必须具有至少 2 个 50MW 级及以上地面(非水面) 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投运业绩(各 成员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工类证明材料等, 国 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5 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 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且 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至少担任过 1 个 50MW 及以上地面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竣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 否则 视为无效业绩)。
3.6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至 2023 年 4 月 10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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