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浙江浙石油贸易有限公司山东北能争议案件债权转让方案下国内诉讼代理聘请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日期:2023-04-0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浙江浙石油贸易 山东北能争议案件债权转让方案下国内诉讼代理聘请法律服务采购公告ZJTY-2023-03-17-019 一.  采购条件本采

浙江浙石油贸易 山东北能争议案件债权转让方案下国内诉讼代理聘请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ZJTY-2023-03-17-019

 

一.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浙江浙石油贸易 山东北能争议案件债权转让方案下国内诉讼代理聘请法律服务,采购人为浙江浙石油贸易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 ),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浙江浙石油贸易 山东北能争议案件债权转让方案下国内诉讼代理聘请法律服务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二.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根据案件债权转让方案起草诉讼材料,准备证据资料,与采购人进行案件起诉思路的沟通,根据采购人的诉求和案件可能的后续发展设计具体的案件代理方案,在山东北能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

2、在案件受理后,针对山东北能可能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提交相应的答辩,并与法院进行沟通和协调,参与异议阶段的庭审等;若后续因管辖异议提出上诉,将积极应对,争取案件最终被山东北能所在地法院受理;

3、诉讼过程(包括一审、二审)中,代表采购人参加案件开庭审理,提交证据资料,质证、发表代理意见等,最终力争实现诉讼目标;

4、根据采购人要求,与对方当事人(山东北能)进行沟通、谈判,参与各方会议及参与本案和解;

5、诉讼裁判后,根据裁判情况及公司要求,联系对方当事人落实执行事项,包括达成执行和解等事项;

6、如对方当事人未按法院诉讼裁判结果执行,代表采购人向执行管辖权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采取相应法律手段协助贸易公司收回款项;

7、在案件代理过程中,及时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公司汇报案件进展和代理情况。

三.  报价人资格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 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3. 报价人须为浙江省能源集团 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库内律所。

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

四.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未取得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报价人,请前往 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 )进行注册,并下载浙江能源投标管家,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浙江能源投标管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可下载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2、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04月03日 09时00分 2023年04月07日 17时00分

3、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潜在报价人须通过本企业的银行账户将标书费汇至下述银行帐户后,并通过浙江能源投标管家关联相应金额的银行流水进行购买。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zsrm.zjenergy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