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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盛鲁电力有限公司安保、消防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11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山东能源内蒙古盛鲁电力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资金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山东能源内蒙古盛鲁电力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资金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东能源内蒙古盛鲁电力有限公司安保、消防服务外包项目
2.2项目编号:SNZB*
2.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盛鲁电厂全称为山东能源内蒙古盛鲁电力有限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经济开发区,距离上海庙镇区约15公里。盛鲁电厂一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空冷机组发电工程,#1机、#2机组于2020年顺利投产。盛鲁电厂厂区由门禁、道闸装置将厂区分为生产区、办公区、职工生活区、外委单位生活区(AB楼)四个区域,厂区外围共4个出入口设4个门岗,生产区出入办公区、外委单位生活区设2个门岗。厂区北侧、西侧、南侧有公司自建重载公路,厂区内部设有安防监控系统、巡更系统,厂区围墙设有防入侵报警装置,公司配置有安保巡逻电动车2辆。盛鲁电厂依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于2020年6月建成普通一级消防站,并于2020年7月组织成立盛鲁电厂专职消防队,按照一级消防站标准配置有消防车5辆(抢险救援车、25米云梯车、6T干粉消防车、8T水罐消防车、12T水罐泡沫消防车),配置灭火装备、器材、个人防护用具100余项。盛鲁电厂专职消防队承担着盛鲁电厂灭火战斗、应急救援、动火监护、防火巡查等职能,同时肩负着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园区各单位消防、应急救援联动的职能。盛鲁电厂消防站可提供住宿场所、独立食堂。
本次招标共计1个标包,见下表。投标人应对所选标包进行整体投报,不允许仅对标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名称 服务要求 单位 数量
1 安保 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30
2 消防 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45
 
2.4服务期限要求: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但合同一年一签,如中标人在服务期内达到招标人规定标准且经招标人评价为合格,可以续签下一年服务期合同,若中标人在当年合同履行期间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招标人有权不予续签下年度合同,且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安保和消防服务;
3.2投标人须具有省(自治区)公安厅或直辖市公安局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需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
3.3投标人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4安保项目经理及人员要求
3.4.1安保副经理须具有2年以上6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厂安保副经理工作经验(需提供工作证明),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保安员证和安全资格证书,年龄在28周岁至45周岁;安全员须具备安全资格证书;项目副经理、班长、巡逻岗人员必须能够熟练驾驶巡逻车并具备相应驾驶证件,同时安保人员必须持当地公安机关认可的安保人员上岗资格证件;
3.5项目经理、消防副经理及消防人员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并符合以下条件(提供相应证件、证明材料)
3.5.1项目经理须具有2年以上6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厂项目副经理工作经验(需提供工作证明),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年龄在28周岁至45周岁,并具有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3.5.2消防副经理须具有2年以上6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厂消防副经理经验;中队长应具有1年以上火电厂消防队中队长工作经验或1年以上政府消防队队员以上经验;
3.5.3 消防副经理、中队长应具有四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5.4消防队内安全员需具有安全资格证书;消防监控室值班员应具有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
3.5.5消防车司机应持有国家颁发的B类车驾驶证,并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熟悉消防车辆构造及故障检查处理,年龄在25周岁至50周岁;
3.5.6消防战斗人员应具有当地政府承认的消防人员资格证书或通过国家有关规定的消防考核;
3.5.7消防人员中应至少有2人持有救护证,熟练掌握人员救护知识。
3.6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来至少3项在大型能源企业且年度服务费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安保、消防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
3.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9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0日起至2023年4月14日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9日08:50(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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