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世建设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食品配送类同城即配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
包件2:酒水饮料配送
包件4:餐饮外卖配送
2、招标编号:SHYZCG 2023—02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招案2023-1119)
3、项目概述:食品配送类同城即配服务
4、招标内容:
(1)为食品配送类同城即配业务提供外包服务,由外包供应商提供配送人员和车辆,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基础上,完成门店驻点、前置包装、订单揽收、配送等工作,按对应环节结算费用,服务期限为期两年。业务量系依据以往年度数据推算,招标人对此不作任何承诺,最终按实际发生数进行结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2)本项目招标内容分为2个包件,允许兼投兼中:
包件2酒水饮料配送,每年外包业务量预计140万件,年采购预算约910万元(含税价);
包件4餐饮外卖配送,每年外包业务量预计132万件,年采购预算约1174.8万元(含税价)。
(3)投标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或各项单价限价(如有),其投标将被否决。
(4)采用综合评分法,每个包选综合排名第一名为第一中标人(主选供应商),第二名为第二中标人(备选供应商),当主选供应商发生有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时,由备选供应商接续履行合同。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有完备的组织管理体系和管理队伍,具备抗风险能力和服务质量保障能力。
(4)至少具有一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行业内同类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
(5)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上海邮政招标项目中无以下情况: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能存在以下情况:①被业主
招标代理
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