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海南陵水20MW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中核汇能(海南)能源开发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16-28。
2.2 项目
2.3 项目概况
海南省陵水县20MW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位于海南省陵水县范围内,由中核汇能(海南)能源 投资开发,逆变器暂推荐采用10kW、20kW、30kW、50kW四种型号,后续逆变器选型以实际使用为准。屋面组件采用固定倾角安装,组件倾角暂按5°考虑。
本项目分为2个建设阶段,每阶段10MW。项目采用“全额上网”模式,并网电压等级为380V。
整个光伏系统在25年运营周期中可实现总发电量62656.9万kWh,综合首年利用小时数为1343.6小时,年平均发电量可达到2506.3万kWh,年均利用小时数1253.1小时。
海南省陵水县可供本项目开发的农村居民屋顶资源详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4 招标范围
海南省陵水县20MW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办理项目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环评手续、职业卫生、安全设施、防雷、消防等政府主管及电网公司要求的所有手续办理(若有)。
(2)本工程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屋顶详细勘察、总体方案布置(总平面布置)、设备材料技术规范书编制及技术协议签订、初步设计(配合初步设计审查并承担审查费用)、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以及其它相关服务(如设计接口、设计联络、现场服务、设计交底、工程检查及验收、相关评审、编制设计总结,以及配合发包人出具相关手续办理所需图纸)等。
(3)协助发包人完成屋顶资源的筛查,安装屋顶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及基础资料收集,完成所涉及居民屋顶的确户工作,屋顶结构质量检测评估和建筑电气安全复核检查等,并出具报告,施工过程涉及的的对外协调和纠纷的处理。
(4)本工程施工准备(包含必要的检修通道、爬梯、防护围栏、防排水、照明等工程及原有配电室、电缆沟等必要改造工程,原有屋顶必要的加固、除锈、防水等处理)、调试、验收全过程协调、临时用地、绿化恢复、屋顶修复、进场道路及各项验收。
(5)本工程的全部建筑及安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场区、线路工程、通信、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屋面改造、辅助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堆场及与工程相关的协调等)、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项目工程保险,环境保护、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等方案的实施;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网络安全及等保测评、水保验收、环保验收、安全设施验收、消防验收、电磁辐射、防雷接地、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 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等(如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总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6)本工程除光伏组件、逆变器等甲供设备外的全部项目所需设备、系统及相应备品备件的供货(包括但不限于支架、箱变、并网柜、电缆等)、安装、检验、试验(含特殊试验)及检查测试(包含但不限于光伏组件现场隐裂检测等政府及电网要求的检测项目)、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7)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甲供设备)的卸货、场内运输(含二次倒运)、保管、管理及剩余材料和备品备件的移交工作。
(8)购买建设期工程保险等。
(9)办理并网接入等手续。
(10)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 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11)负责分布式光伏数据统计分析、故障检测、
详细招标范围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 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5 建设地点/项目
2.6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5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20日。
总工期: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书记载时间为准,具体的工期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和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应至少具有2个光伏发电工程业绩(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委派的
①设计单位
②施工单位
以上①和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5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中核集团平台”客服电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按4.2.2要求获取截图)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
备注: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有效性(即:“中核集团平台”中的报名成功)以本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建议潜在投标人优先完成此平台的信息登记。
4.2.2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站()完成下列操作流程:网站首页→招标公告(more)查询到欲报名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该招标公告所在页面最下方的“立即投标”按钮→跳转至江河润泽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进行登录(首次 “润泽中招联合平台”客服电17633091229或 (工作日9:30-12:00,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3 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 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3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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