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南绕城公路东延柳湾互通至平安东段公路工程水土保持
专项验收服务单位询比采购公告
西宁南绕城公路东延柳湾互通至平安东段公路工程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服务单位询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诚邀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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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该项目路线起于西宁南绕城公路柳湾互通处,向东沿石家营高铁新区南侧山坡布线,在张其寨村北侧从棉纺厂和宏达驾校之间穿过,途经七星台后跨越平阿高速,在友房新村南侧山脚设置主线收费站,出收费站后分别与平安城区主要南北向道路平交,终点止于平张路平交口,路线全长10.854公里。本项目主线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主线收费站至终点段按开放式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大、中、小桥及路基)。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主要包括现场调查、资料收集、水土保持设施核查、验收报告编制及评审、完善施工期监理监测相关资料、附图制作,组织验收会议、验收材料公示、验收报备等工作。
2.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合格之日止,计划2023年6月20日前完成自主验收。
2.3服务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和标准,并通过国家相应主管部门的审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要求:不适用。
(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一项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与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04月26日0:00时至2023年05月05日24:00时,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采购文件购买缴费证明扫描后发 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后会将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电子版
采购文件汇款信息如下:
银行:银行五四大街支行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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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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