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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净化加装脱硫系统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第1章 招标公告合同 合同编号:QHST-BHLY-JY-2022-042-1发 包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省投资集团 的委托,就百河铝业 净化加装脱硫系

第1章  招标公告

合同

合同编号:QHST-BHLY-JY-2022-042-1

发 包

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省投资集团 的委托,就百河铝业 净化加装脱硫系统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方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1.1.1现净化系统概况

公司总设计电解铝产能为70万吨,分为南厂区两个330kA电解系列,设计电解槽 564 台,对应设置 6 套电解烟气净化系统。电解区域净化系统满足现行《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环保排放标准,但不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修改单限制排放要求。

电解铝生产采用熔盐电解法。铝电解生产用氧化铝作原料,氟化铝、冰晶石为熔剂,将原料、熔剂加到预焙阳极电解槽中,在电解槽中通过预焙阳极导入强大直流电,在950℃左右高温条件下,熔融电解质在电解槽内经过复杂的电化学反应,氧化铝被分解,在槽底阴极析出液态金属铝,定期用真空抬包抽出运至铸造部。在电化学反应过程中,碳素阳极与氧反应生成 CO2和CO而不断消耗,通过定期更换阳极块进行补充。电解槽散发的烟气中含有大量氟化物和粉尘以及少量SO2等大气污染物,经集气系统后送干法净化系统处理。

1.1.2原干法净化工艺系统简介

原电解净化采用氧化铝干法吸附净化的工艺流程,干法净化工艺流程主要包括电解槽集气、吸附反应与气固分离、新鲜氧化铝供给、载氟氧化铝回收四部分。

(1)电解槽集气

电解槽散发的烟气呈无组织扩散状态,为了有效的控制污染,必须对电解槽进行密封。收集到的烟气通过电解槽的排烟支管汇总到电解厂房排烟总管,然后送往净化系统集中处理。

(2)吸附反应与气固分离

将吸附剂氧化铝粉加入到烟气中,并使之与烟气充分接触而吸附烟气中的HF。吸附后的氧化铝为载氟氧化铝,载氟氧化铝与烟气的分离是由具有最严格控制指标袋式除尘器来完成的。分离下来的载氟氧化铝,一部分作为循环氧化铝继续参与吸附反应,另一部分(相当于新鲜氧化铝的加入量)由氧化铝输送系统送入载氟氧化铝料仓供电解使用。

(3)氧化铝输送

氧化铝输送主要是为了解决氧化铝加入和载氟氧化铝返回问题, 新鲜氧化铝定量地从新鲜氧化铝料仓排出,经溜槽分别供给进入到反应器中,吸附后的载氟氧化铝由除尘器下部的沸腾床溢流口经溜槽及气力提升机输送到载氟氧化铝料仓供电解槽使用。

1.1.3原电解净化系统主要设计参数

(1)南厂区330kA电解系列烟气净化系统(单套系统)

电解槽型:预焙阳极电解槽 330kA

电解槽数量:94台

单槽排烟量:6550 Nm³/h

开槽排烟量:9800 Nm³/h

进入净化系统烟气温度120℃;

烟气中SO2含量≤400mg/Nm³;

原有单套净化系统配置:

除尘器数量:24台;

单台除尘器过滤面积:777㎡;总过滤面积:18651㎡;

主排烟风机电机功率800kW(4台),单台风机流量355100m³/h,全压5040Pa;

1.2招标范围

1.2.1投标方应承担的工作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百河铝业 电解烟气脱硫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在原有电解净化系统基础上对应设置一套电解烟气脱硫系统,此次脱硫改造为南厂区330kA系列电解二车间1-2#净化系统。受现场场地布局限制,脱硫系统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布置,充分考虑原有净化系统及其它设施。采用满足铝电解烟气净化脱硫技术,项目实施后,实现电解烟气深度净化目的,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35mg/Nm³、颗粒物浓度<5mg/Nm³、氟化物浓度<0.3mg/Nm³。污染物排放指标均优于《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3修改单,符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A级企业标准。

百河铝业 净化加装脱硫系统工程项目的相关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1.2.2主要工作内容:

招标范围为脱硫EPC工程以内且能用于该项目的脱硫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须具备的工艺系统设计、设备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土建建(构)筑物等的设计、施工、质量控制、调试、试验及检查、消缺、考核验收、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并达到性能验收的考核标准等所有工作。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

7、天: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百河铝业 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方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若设计单位不具备施工资质允许施工分包,需在投标时提供拟分包施工单位资质文件及人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

1.4.2商业信誉

投标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设计

施工

1.5业绩

投标人在近5年内(2018-2022年),承担过至少1项铝电解烟气净化脱硫EPC总承包项目业绩或铝用炭素烟气净化脱硫EPC总承包项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6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3年5月8日北京时间10:00时在省西宁市湟中区甘河工业园区百河铝业 南厂区10#门集合,由发包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5月22日北京时间15: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10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件(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本次招标公告将在 、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1招标代理机构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地   

联 系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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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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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qhe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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