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业主阜宁 净水机维保、租赁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WKYC202304889,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1.1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阜宁县公司净水机维保/租赁服务,预算36600元,合同有效期1年。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和总价最高限价为36600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单价最高限价或总价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品种 |
适用人数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个) |
需求数量(个) |
价格分权重 |
净水机维保 |
150-200人 |
2500 |
1 |
7% |
净水机维保 |
10-20人 |
800 |
20 |
43% |
净水机租赁 |
30-50人 |
3800 |
2 |
21% |
净水机租赁 |
10-20人 |
1500 |
7 |
29% |
合计 |
100%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2022年4月1日后投标人开出的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自2020年4月1日以来独立承接过类似净水机维保、租赁项目业绩,投标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2.4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