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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 无极县寄递共配中心邮件处理设备项目 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3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业主无极县寄递共配中心邮件处理设备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业主无极县寄递共配中心邮件处理设备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无极县寄递共配中心租赁场地4000平,为满足县域邮快合作(邮政、韵达、申通、圆通、丰网、中通、极兔)进口邮件的分拣分发及邮政快包集包出口的生产需求,采购200格口小件分拣机及胶带辅助传输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等配套相关设备设施。

  2.2 招标范围:无极县共配中心配置邮件处理设备一套,主要涉及工艺设计、工艺流程方案、邮件处理设备等,设备包括200格口小件分拣机1台、胶带传输系统1套、视频监控等。

  2.3交货(安装)期:接项目订单之日起45日内,将设备运抵项目实施现场,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2.4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标准和本项目技术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分拣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为分拣设备制造商指定的唯一代理商,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代理商提供授权书)

  3、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被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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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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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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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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