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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0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 YY00-ZTB-QT-23013公布日期 : 2023-06-05招标编号:YY00-ZTB-QT-230
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 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YY00-ZTB-QT-23013

公布日期 : 2023-06-05

招标编号:YY00-ZTB-QT-23013

项目

1. 招标条件

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 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已由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 运营 立项审批,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

2.2项目概况:

运营 已开通运营线路的正线车站、区间、车辆段(场)(含公安大楼)、控制中心范围内的土建、供电系统、通号系统、机电设备(含FAS)等新建、改建、扩建、改造、更新工程项目的监理服务,具体项目一事一委托

2.3招标范围:

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 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具体项目按招标人一事一委托执行,其他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服务期限:

36个月,预计进场时间2023年7月—2026年7月(以招标人委托时间为准),最终以委托的项目监理工作全部完成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本次招标用户需求书要求。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由上述两个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3投标人拟派的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拟派的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项”、“3.4项”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

4)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

5)除非特殊说明,需要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3.5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6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9. 

招标人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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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bbid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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