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西鹤盛2023年食堂餐饮服务业务外包,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湘西鹤盛公司马鞍厂区、雅溪厂区全体员工就餐及与之相关的配套服务。
2.2实施
2.3采购预算:1500万元(含税,按实结算,币种为人民币,以下同)。
2.4服务期限:三年(2023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3.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提供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和社保费的证明,或按年度缴纳的就提供上一年度的社保证明。(注:如因疫情等因素影响社保企业单位部分免交的,提供个人部分缴纳证明或提供税务局出具的本年度无欠税证明即可。)
3.4提供2022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2022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视为满足资格要求)。
3.5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信用要求: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内(提供网站查询截图)、③未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提供书面声明,若书面声明与事实不符,为不合格投标人)。
3.7近三年(以判决、裁定、决定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差推算)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中没有行贿行为记录。
3.8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或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推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无失信被执行记录。
3.9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2投标人不得有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禁止投标的情形。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6日起至2023年7月19日17时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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