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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太原邮件处理中心搬迁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0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  1、招标条件  业主太原邮件处理中心搬迁改造工程施工已由业主批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业主太原邮件处理中心搬迁改造工程施工已由业主批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内容:太原邮件处理中心搬迁改造工程施工,包括项目范围内的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空调通风工程、道路工程(含道路照明)、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及本项目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详细内容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7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6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案件。

  3.7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与分包。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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