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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凌电力宁夏地区 2023 年-2028 年新能源场站 运维配合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12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五凌电力宁夏地区 2023 年-2028 年新能源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五凌电力宁夏地区 2023 年-2028 年新能源场站运维配合服务项目包含场站 为余丁佳阳光伏电站、余丁欣文光伏电站、余丁中禾光伏电站、宣和天得光伏电 站、宣和旭卫光伏电站、平罗光伏电站、中宁光伏电站等场站。场站情况分别如
下:
2.1.1 余丁佳阳光伏电站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余丁乡西北, 场址距中 宁县直线距离约 15.2km,距余丁乡直线距离约 5.6km,;规划容量为 200MWp,总 占地面积约 4650 亩。光伏场区南侧 3.3km 处有 S201 省道通过,场区北侧 150m 处有愚公路通过,场区范围内有多条乡村路通过,对外交通便利。电站于 2020 年 12 月 27 日投产发电。光伏电站共建设 57 个发电单元,57 台箱式变压器, 共 12 回 35kV 地埋电缆集电线路至升压站 35kV 配电室, 经 2 台主变升压后以 1 回110kV 送出线路接入电网。
2.1.2 余丁欣文光伏电站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余丁乡西北, 场址距中  宁县直线距离约 14.5km,距余丁乡直线距离约4.6km;本工程规划容量为200MWp, 本项目与余丁佳阳 200MWp 光伏电站合建升压站, 光伏场区南侧 3.3km 处有 S201  省道通过, 场区北侧 1.2km 处有愚公路通过, 场区范围内有多条乡村路通过, 对  外交通便利。电站于 2020 年 12 月 27 日投产发电。光伏电站共建设 57 个发电单  元, 57 台箱式变压器,共 12 回 35kV 地埋电缆集电线路至升压站 35kV 配电室,经 2 台主变升压后以 1 回 110kV 送出线路接入电网。
2.1.3 余丁中禾光伏电站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余丁乡西北, 场址距中 宁县直线距离约 13.2km,距余丁乡直线距离约 4.7km,;本工程规划容量为 150MWp,总占地面积约 3750 亩。光伏场区南侧 3.3km 处有 S201 省道通过, 场 区北侧 150m 处有愚公路通过,场区范围内有多条乡村路通过,对外交通便利。电站于 2020 年 12 月 20 日投产发电。光伏电站共建设 43 个发电单元,43 台箱式变压器, 共 9 回 35kV 地埋电缆集电线路至升压站 35kV 配电室, 经 1 台主变升压后以 1 回 110kV 送出线路接入电网。
2.1.4 宣和天得光伏电站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境内, 场址总占地面积为 4785.7 亩, 总建设规模为 200MWp。站址区域地貌单元属山前  洪积扇, 地形起伏较大, 季节性冲沟及洪水沟发育, 地表植被不发育, 呈南高北  底之势,地面标高在 1529.6~1535.9 之间。电站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投产发电。 光伏电站共建设 57 个发电单元,57 台箱式变压器,共 12 回 35kV 地埋电缆+架  空集电线路共 61 基铁塔至升压站 35kV 配电室, 经 2 台主变升压后以 1 回 110kV送出线路接入电网。
2.1.5 宣和旭卫光伏电站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境内, 场址总占地面积为 1241.53 亩, 总建设规模为 50MWp。站址区域地貌单元属山前  洪积扇,地形起伏较大,季节性冲沟及洪水沟发育,地表植被不发育,呈南高北  底之势,地面标高在 1529.6~1535.9 之间。电站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投产发电。 15 台箱式变压器, 共 3 回 35kV 地埋电缆 集电线路至升压站 35kV 配电室。经 1台主变升压后以 1 回 110kV 送出线路接入电网。
2.1.6 平罗光伏电站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高仁乡光伏园区 内,海拔 1160m,占地总面积 1585 亩,场址地理条件好、交通便利。建有一座 110kV 升压站, 2 台主变压器, 以 1 回 110kV 线路接入陶乐 220kV 变电站。电站于 2019 年 12 月投产发电。电站共建设 58 个发电子阵, 58 台箱式变压器, 共 12 回 35kV地埋电缆集电线路,总装机容量 190MWp。
2.1.7 中宁光伏电站位于宁夏自治区中宁县喊叫水镇境内, 占地面积 6905 亩, 土地为山地地形, 场址地理条件好、交通便利, 夜间施工较为便利。中宁光 伏电站建有一座 110kV 升压站,2 台主变压器, 以 1 回 110kV 线路接入穆和 330kV 变电站。电站共分 127 个发电子阵,总装机容量 203.9MWp,安装光伏组件约 70 万块,通过 16 回 35kV 地埋电缆集电线路送至升压站,经 2 台主变升压后以 1回 110kV 送出线路接入电网。
2.2 招标范围
五凌电力余丁佳阳光伏电站、余丁欣文光伏电站、余丁中禾光伏电站、宣和 天得光伏电站、宣和旭卫光伏电站、平罗光伏电站、中宁光伏电站等场站运维配合服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 承包方按照每个场站工作需求, 安排满足场站要求的运维配合服务人 员,运维配合服务人员须进场前取得高压电工作业证, 进场后须取得宁夏电网调度资格证、二次安防证等,配合参与场站生产运维工作。
2.2.2 承包方必须明确各运维配合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承包方按照招标人月 度考评结果发放运维配合服务人员用工服务费, 并提供证明材料。承包方人员按“同标准、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实行等同化管理。
2.2.3 承包方需配合协助各场站编制相关规章制度、规程, 建立安全生产责 任制, 编制备品备件及生产物资采购计划, 配合参与电场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检修等工作。
2.2.4 承包方需配合参与各场站内安全生产日常工作,规范场站值班日志、 报表、巡检记录、双票及定期工作台账, 配合做好涉网安检, 按要求开展技术监  督工作。配合场站进行标准体系建设(含安健环建设) 、经济运行、安全质量管理、设备维护管理、对标统计管理。
2.2.5 承包方根据场站实际情况配合参与场站设备巡视检查;配合参与场站  设备定期轮换、试验(不包含站内电气设备的年度预防性试验和预防性检修); 配合参与编制统计报表并及时发送给相关人员和部门;配合参与开展发电运行分
析和设备劣化状态分析并形成报告;配合参与站区及其设备日常卫生清扫。
2.2.6 承包方配合参与设备定期工作、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设备消缺维护等,并承担设备维护相应安全责任。
2.2.7 承包方配合参与各场站工器具、备品备件、消耗性材料的验收和保管; 配合参与完善生产现场设施、安全与生产标识;配合参与绘制与生产现场设备相符的系统图册。
2.2.8 承包方配合参与协助电场综合后勤、综治维稳等工作。2.2.9 各场站提供办公场所、住宿宿舍、厨房和餐厅使用(需按照各场站定
置标准统一管理)。
具体工作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工期
本项目实际招标期为五年, 本次招标按照五年工程量清单报价, 合同一年一 签, 合同每履行一年后进行评价, 若合同评价不合格, 发包方有权不与承包方续签合同。五年内单价均按本次招标报价执行, 无论市场如何变化不含税价格均不调整。第一年合同工期时间为合同签订日起一个日历年,后续年份以此类推。(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方书面通知为准)。若运维配合服务期满一年后因发包方管理模式改变, 发包方提前三个月书面  通知函告承包方终止运维配合服务合同,费用按承包方实际工作时间进行结算,双方不再承担合同履约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3.1.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新能源相关技术服务。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或施工劳务不分等级等资质。
3.2.2 投标人应通过质量标准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3.3 施工业绩:
投标人近五年具有 3 个 50MW 及以上新能源场站项目的运维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 施工设备:
3.6 主要人员:
3.6.1 拟参与的运维配合服务人员应至少具备 3 年及以上新能源场站运行维 护检修管理或运行维护检修工作经验, 进场前必须取得高压电工作业证, 入场后必须取得相应电网调度资格证、二次安防证等。
3.6.2 运维配合服务人员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电力类及相近专业。35 周岁以下(入场首年),男性,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
3.6.3 承包方按发包方要求提供的生产运维配合服务人员, 需通过发包方资  质审查、安全技能测评、专业技术考核方可进场,进场后经过一个月实习验证,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
3.6.4 若承包方 3 次及以上提供运维配合服务人员均不满足招标人要求, 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风险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
3.8.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8.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8.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7 月 11 日至 7 月 18 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联系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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