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340GDG11141
项目
预算金额:43.0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最高限价 是否允许进口 备注 超短波电疗仪 1套 详见采购需求 ¥32000.00元 否 消毒炉 1套 详见采购需求 ¥51000.00元 是 自动打印封口机 1套 详见采购需求 ¥38000.00元 是 口腔数字印模仪(推车款) 1套 详见采购需求 ¥192000.00元 否 气动牙挺 2套 详见采购需求 ¥30000.00元 否 超声骨刀 1套 详见采购需求 ¥50000.00元 否 牵引机 1套 详见采购需求 ¥7700.00元 否 心肺复苏成人模型 2套 详见采购需求 ¥10000.00元 否 口腔离心机 1套 详见采购需求 ¥20000.00元 否 合计 ¥4307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和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3日 至 2023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
a.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b.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供应商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时间的起始计算点均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