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0-230131
一、招标条件
受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沥青混凝土,本次采购材料使用于山东省济南市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和城市内涝治理大明湖排水分区PPP项目,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山东省济南市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和城市内涝治理大明湖排水分区PPP项目位于济南市中心城区中部,占地面积101.7km2,涉及历下、市中、天桥、历城4个区,包括大明湖排水分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山体拦蓄工程及智慧排水系统四个子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改造雨污水管道约601km,排水管道清淤检测约995km;对分区范围内断面严重不足,影响片区行洪的10条河道进行综合整治,整治长度20.8km;对9座山体通过建设海绵滞蓄设施和山体截洪沟,并在山体周边建设山水下泄通道等工程,实现山洪上拦,缓解道路行洪;通过排水基础数据建设、排水模型建设、物联感知体系建设、智慧排水应用系统建设,在智慧水务一期平台架构的基础上,为排水管理部门提供全市一张图的信息协同和业务管理系统。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
2、招标范围
山东省济南市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和城市内涝治理大明湖排水分区PPP项目沥青混凝土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本次沥青混凝土采购总量约109792m³,沥青混凝土的规格和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实方密度(t/m³) | 备注 |
1 |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13 | m³ | 32372 | 2.36 | 本次招标,以压实后的沥青混凝士实方体积作为报价计量单位,请投标人根据自身产品重量单价和已标定密度,进行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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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16 | m³ | 32360 | 2.36 | |
3 |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20 | m³ | 9558 | 2.35 | |
4 |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25 | m³ | 1552 | 2.35 | |
5 |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25 | m³ | 20906 | 2.35 | |
6 | SBS改性沥青混凝土 | AC-13 | m³ | 12876 | 2.36 | |
7 | 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 SMA-13 | m³ | 168 | 2.4 | |
合计 | 1097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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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招标数量是根据工程量清单估算的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至本工程供货结束,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具体交货时间,由项目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安排。
5、交货
6、质量要求:
6.1沥青路面石料磨光值平整度指数IRI<2.0m/km、σ<1.0mm;横向力系数SFC60≥54,构造深度TD≥0.55mm;冻融劈裂强度比≥75%,浸水马歇尔试验残留稳定度≥80%;-10 C低温时极限破坏应变με≥2000;
6.2严格参照《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公路沥青玛蹄脂碎石路面技术指南》、《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执行;
6.3满足本项目设计及规范要求。
7、投标文件中所涉及金额的(单位为元),若涉及小数点,均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独立签订及履行合同能力;提供细粒式、中粒式、粗粒式三种规格型号沥青混凝土经过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运输距离不得超40公里(以大明湖排水分区范围分界线的中心为准,需提供沥青混凝土拌合站至终点的高德或百度地图运距截图)。具体要求如下:该项目自挂网之日起,凡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跟招标人双方确认运距和时间,并进行实测实量,最终将双方确认签字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进行上传。
2、投标人应具有沥青混凝土供货业绩,2020年至今的实际供货业绩至少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清晰完整)。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2020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