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街小巷整治提升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街小巷整治提升一期工程已由平山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投资[2023]29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2212-130131-89-01-212111)项目业主为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的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小街小巷整治提升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内容:路面及两侧便道改造 46775.4 平方米、改造提升沿街建筑物外立面 29930平方米、广告牌匾整治 3514.2 平方米、绿化提升8000 平方米及其它配套工程。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2.3建设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其他服务,即交钥匙工程。
2.5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完工(其中施工图设计周期1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贰级或以上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贰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贰级或以上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财务报告首页及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1)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涉黑涉恶还包含以下7个方面: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提出方式:“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联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3年8月14日09时00分至2023年8月1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石家庄 平台和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获取。
4.3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需要使用企业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特别提醒:1、各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分别在“石家庄 平台”和“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两个平台均需报名,缺一不可,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3、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4、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在线投递电子投标文件,远程开标解密,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9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 网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使用企业 CA 数字证书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 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 上传成功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5.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 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7.
招 标
地
联 系
地
联 系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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