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 盐湖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筑工程(厂房、设备基础及加固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2340CITC7206)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 盐湖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筑工程(厂房、设备基础及加固部分)已由中国盐业集团 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在积极响应国家相关政策,实现低碳生产,节能减排,促进绿色发展的同时,以综合利用吉兰泰盐湖尾矿、贫矿资源,保护盐湖资源可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结合公司正在实施的大制卤项目,利用吉兰泰盐湖边缘尾矿、贫矿资源制备液体盐,替换优质再生盐生产,形成盐湖资源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局面;项目的建设还可以调整盐产品结构,提高金属钠、氯酸钠的用盐保障,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劳动生产率,盘活现有氯化钙闲置资产,大量节约投资,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实现经济利润最大化。
2.2招标范围:依据《干燥仓储车间基础结构图》、《蒸发车间基础结构图》的全部内容,包工包料(含税9%)。
2.3项目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历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投标人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下载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任一天);
3.3投标人不得为《中国盐业集团 固定资产投资(含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黑名单》及《中国盐业集团 生产经营性物资服务项目供应商黑名单》中列入的企业;(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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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t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