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业主的委托,就业主房屋零星维修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概况:
1.1 项目
1.2 项目编号:03-06-04A-2023-D-E17256
1.3 采购内容:市 本部和各县(区) 预算在5万元以下的的建筑、构筑物及附属物、水、电、门窗、给排水管道、排污、照明及装饰装修等基建日常维护和零星维修服务。
1.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 服务期限:两年(合同根据考核情况每年一签)。
1.6 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需求。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7个标段。标段一:焦作市 本部及解放区 、高新区 房屋零星维修服务;标段二:武陟县 房屋零星维修服务;标段三:博爱县 房屋零星维修服务;标段四:温县 房屋零星维修服务;标段五:孟州市 房屋零星维修服务;标段六:沁阳市 房屋零星维修服务;标段七:修武县 房屋零星维修服务。
1.8 入围数量:标段一:当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4家小于6家时入围2家,大于等于6家时入围3家。其他标段:当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4家时入围1家,大于等于4家时入围2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须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投标人须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5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或“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
2.6 被业主
代理机构:
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