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控股集团综合能源服务示范项目储能子项 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ZJTY-2023-09-04-015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法控股集团综合能源服务示范项目储能子项 工程总承包(EPC),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法控股集团综合能源服务示范项目储能子项工程9.6MWh的勘察及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设备材料试验检验、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含设备吊装)、用户侧接入间隔的改造、设备及系统调试、电网验收(若需)、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保服务,提供零备件、设备系统测试报告、操作及维修手册等,负责为投标人投保的工程保险费,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地、地方关系协调、并网接入系统手续办理,负责安全生产设施、消防系统“三同时”工作及验收,负责委托消防系统审查、具有消防验收资质第三方单位进行消防验收,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等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
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6.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 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和②。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8.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时间以投运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总计直流侧容量不低于9MWh的电化学储能项目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包括EPC中的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包括EPC中的设计业绩)。须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项目名称、设备型号等关键信息,以及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以及投运证明材料。 9. ①资质要求: ②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 10.施工负责人资格条件: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1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三类人员”C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安全负责人)不得少于1名。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四.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