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CTC3023378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 10时00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项目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总局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5号)、《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4〕173号)等有关规定,由总局总部统一选聘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总局总部(含合并)及所属单位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审计。
本项目服务必须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总局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规程的要求。根据项目要求,本项目的服务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以下技术规范:
项目目标:对总局、集团合并、所属企业(单户及合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年度财务决算所涉及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等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对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要求编制的财务决算报表相关附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金融衍生业务等其他重要财务指标数据、开展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或专项复核,出具审计报告、专项审核报告、审阅报告、管理建议书等,以及按照监管要求出具其他审计、复核、审阅报告资料。
项目服务方式和成果要求:有具体可执行的项目开展方式;审计方案及质量控制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团队人员配备充足、具备央企服务经验;提供日常财务及税务咨询;负责总局年度财务专项检查;每年提供不少于两次全系统范围内业务培训;按时出具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管理建议书等。
2.2 项目进度安排: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年报预审、年度审计工作。
2.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 服务期:2023年度开始2至3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分年度签订合同的形式实施)。本次服务期原则上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本次服务结束期限视国资委、财政部年度决算会审结束时间而定),并适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质量调整服务年限。
2.5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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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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